1及时制定和修改相关的法规、制度。为了适应政府预算和会计改革的要求,必须相应调整现有的会计制度和出台新的配套法律法规。 2大部分资产与负债项目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除金融资产全面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外,应对可确认并可计量的资产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并进行资本化处理,对所有已确认并可计量的负债项目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对尚未确认或虽可确认但尚不能充分计量的或有负债,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详细披露有关信息。 3实现预算的权责发生制。预算的权责发生制是指在各级政府、各个政府部门中实行全面的受托责任制,通过确定相关的目标,建立政府问和部门问购买和租赁产品和服务的关系,从而促进政府部门在产品、服务提供方面可以更有效率和竞争力,促使各部门及时处置利用率不高的资产,使政府更加关注资产的投资成本。另外,要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预算会计体系。会计作为一门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要求会计信息通过会计的国际协调具有国际可比性因此,我国会计的国际化协调也是一个现实的迫切的问题。 3.1将预算会计分为政府会计和事业会计从国际惯例看,我国应将预算会计分为政府会计和事业会汁两大部分。财政部门对财政支出资金实行全过程管理,将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监控对象延伸到单位预算会计。各行政单位由于只是政府的组成部分,其所有的资金都是财政资金,其资金活动已经通过总预算会计反映。因此,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共同构成了政府会计。事业单位有自己的业务收入,形成了预算会计的一个独立分支,与政府会计有较大的差别。应对事业单位建立“平滑过渡”机制,使有条件的事业单位不断增强经费自给能力,并逐步走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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