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高风险患者诊疗制度 一、范围 高风险病人诊疗相关科室共同遵守。 二、定义 高风险病人 (一)诊疗流程中风险较高:如接受手术、介入、高风险操作检查与治疗的患者; (二)依赖生命支持患者或昏迷患者的治疗; (三)中深度镇静、高风险药物治疗者; (四)血液、血制品的处理、使用和输入; (五)高敏特异性体质与接受血液净化治疗的患者; (六)老年患者、残疾人、儿童和易受虐待人群的治疗; (七)受惊吓、思维混乱或昏迷的急诊病人; (八)约束器具的使用和使用约束器具患者的治疗; (九)医务科所规定的高风险诊疗项目。 三、职责 (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培训医务人员重视且按照医院相关高风险病人的医疗护理政策来提供服务,对各项医疗核心制度进行督查落实,保证高风险病人获得优质、合理、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临床科室:按本服务流程进行诊治高风险病人,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与患者及家属充分沟通,知情同意,做好各种防范措施,确保病人的安全。按要求上报高风险事件。 (三)职能部门:对临床科室上报的高风险事件进行全程监控,并做好持续改进工作。 四、标准 (一)高风险病人来院后,接诊医生要落实《首诊负责制》立即对病情做出初步判定。 (二)非高风险病人按普通病人服务流程进行诊治。 (三)符合定义所属的高风险病人按如下流程进行诊治。 1.医生向患方告知病情,按病情选择签署合适的知情告知书。 2.选择适合的护理级别,并严格执行。 3.初始评估后落实《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及《首诊负责制》。 4.进行病情风险评估、确定并实施医疗护理方案,制定预防和应急风险方案。 5.尊重患者或家属医疗决策参与,知情同意等权利,根据意愿调整诊疗方案。 6.医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进行诊治过程中的再评估,调整护士执行相应的护理规范,做好各环节交接及健康教育。 7.病情好转,适时随访,病情变化时复诊。 8.病情恶化,抢救无效死亡,做好死亡病例讨论,完善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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