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标本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科室标本管理制度,保证手术标本送检流程通畅,确保手术标本送检准确、及时、安全,适用于病理科、手术室及相关临床科室医护人员。 手术标本:医师实施手术、介入及有创操作所取下的组织、器官或患者疾病有关的物体、异物等统称手术标本。 一、手术标本留取要求 1、手术标本离体后均需保持其真实、完整状态。允许手术医师在不影响病理诊断前提下对手术标本测量、描述或剖开。 2、手术医师应结合手术标本仔细逐项填写病理申请单,如:病历摘要及手术、内窥、X线所见、特异性感染等;重点描述标本数量、部位、名称、形态、术中比邻关系等有助于病理医师诊断的信息。 3、手术标本离体后应在30分钟内使用中性福尔马林固定液固定并密封。标本袋上应注明:患者姓名、ID号、科室、标本基本信息如:标本数量、编号、部位、名称或比邻关系等。固定液至少为标本体积的5-10倍,确保全部标本浸于液面下,防止标本自溶、腐败、干涸等。参见《病理标本管理制度》。 4、体液标本无需添加固定液,由手术医师术中开具相关病理申请单并注明要求,由手术室专人送检。微小标本需在放置于固定液前进行保护性纸封。 5、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拒绝病理检查的标本,应由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确认后在手术清点记录单签字。手术医师在医嘱中记录执行后按医疗废物相关流程统一处理。体内异物、植入物等需经手术医师同意后交还患者,患者应在护理记录单签字确认。 二、手术标本留送流程 手术标本留送 术中:手术标本离体后暂由洗手护士负责保管。在与手术医师核对标本的基本信息(患者姓名、ID号、科室、标本名称、部位、数量)后,由巡回护士填写标本信息标签,将手术标本按5.1.3要求保管。 术后:巡回护士与手术医师再次确认标本信息并在手术安全检查表上签字。巡回护士将标本标签(电子版)粘贴在标本袋上,洗手护士应将标本袋及病理申请单一同放置于手术室专人管理的标本存放处,并做好交接登记。 手术室专职送检人员核对标本登记信息及数量无误后,在指定时间段联系病理科标本接收人员,并当面核对、交接、签字。 三、术中病理会诊 1、如需术中病理会诊,手术医师需提前1日送术中冰冻申请单至病理科预约。 2、手术标本离体后洗手护士与手术医师共同核对送检标本的基本情况(患者姓名、ID号、科室、标本名称、部位、数量)确认无误后放于标本袋中,并粘贴标本标签(手写版)。术中病理会诊的离体标本应干式保存。 3、巡回护士将手术标本给患者家属当面确认后,粘贴病理标签(电子版)。由手术室专职人员立即电话通知病理科并将离体标本送至病理科冰冻室。巡回护士记录送检及结果回报时间。 四、胎盘处理 1、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手术医师应在术前1日向产妇告知医院胎盘处理意见,医患双方共同在《胎盘处理同意书》签字。如产妇要求自行保留胎盘,术后巡回护士将胎盘交于产妇;产妇如放弃胎盘,由巡回护士按医疗废物处理并在《胎盘登记本》登记签字。 3、对于需要明确病因的病理性胎盘标本按照手术标本管理。 4、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手术医师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院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五、残肢处理 1、截肢后的肢体,应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内,贴好残肢标签,巡回护士在《残肢登记本》上登记签字,由专职人员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2、对于需要明确病因的病理性截肢标本应完整固定,手术医师与病理科沟通并送交病理科进行下一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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