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预警管理及协调临床用血制度 为维持输血科血液库存,满足临床用血,保障患者安全。在血源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协调、保障紧急抢救患者用血供应,挽救生命,制定此制度,适用于涉及血液使用及管理的科室/部门。 一、为保障医院临床血液供给,A型、B型、O型、AB型红细胞库存量设为我院4-5天常规用血量,可参考下面的血液库存量推荐表。 二、输血科值班人员每日清点各型血的库存,根据库存血量及临床需求情况向沈阳市中心血站提交备血需求,次日接收血站供应血液,保障输血科各型血液库存及临床需求。 三、当输血科库存血不能得到及时补充时,采取应对措施。 1、及时与血站联系,补充库存量。 2、用血三级预警 三级预警:当库存血液小于3天常规用血量时,组长及时报告输血科主任。临床用血经组长审核后方可发出。 二级预警:当库存的血液小于2天常规用血量时,输血科主任报告医务处临床用血供应紧张,采取应对措施,严控不合理用血,临床用血经输血科主任审核后方可发出。 一级预警:当库存的血液小于l天常规用血量时,输血科向医务处及临床科室报告临床用血供应不足,临床科室、医务处、输血科要严格执行用血审批制度。 重点保证突发事故受伤者的抢救用血和其他危急重症患者的用血需求。 对于用血量大,可以择期手术的患者,建议医生与其沟通,手术后延。 对于符合自身输血指征的患者,倡导自身输血。 四、当ABO/RH同型血液储备无法满足需求时启动特殊情况紧急抢救输血处置方案 按照《特殊情况紧急抢救输血处置预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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