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管理制度 为规范及监控麻醉工作,保障安全、高效、优质的麻醉服务,制定此制度,适用于提供麻醉、操作时镇静服务的科室。 麻醉管理制度是指从事麻醉或镇静工作的相关人员所共同遵守的规范。麻醉与镇静各项专业技术的实施及组织管理等工作均应符合本规范。 一、组织管理 1、麻醉科根据医院的服务计划、患者及医疗服务人员的需求,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前提下做好我院的麻醉和镇静服务。 2、麻醉科主任在主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的麻醉和镇静管理工作,制定临床麻醉、术后恢复、疼痛治疗、操作时镇静等工作规范,并监督及审查全院麻醉和镇静相关工作实施情况。麻醉科实行全年每天24小时工作制,保证日常及紧急情况下的麻醉与镇静服务需求。遇突发事件,全科人员服从安排,迅速进入工作岗位。 3、从事麻醉工作的人员必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医院分级授权的职责内从事麻醉工作。规培、进修及实习人员应在本院具有资质的麻醉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4、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负责值班期间的急诊、急救、会诊及电话信息的接收工作,必要时请示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二、服务范围 1、椎管内麻醉,包括硬膜外麻醉、蛛网膜下腔麻醉、腰硬联合阻滞、骶麻、鞍麻;全身麻醉,包括气管插管全麻、支气管插管全麻、喉罩全麻、全凭静脉麻醉、吸入全麻;神经阻滞麻醉,包括颈丛、臂丛、股神经、坐骨神经、腰丛、椎旁神经等神经阻滞麻醉;监测下的麻醉管理、各种复合麻醉及局麻等。 2、围麻醉期监测,包括体温、呼吸、血压、脉搏、尿量、血氧饱和度、心电图、呼气末二氧化碳分压、麻醉气体浓度、血气分析、中心静脉压、肺动脉压、肺毛细血管楔压、心排血量、脑电双频指数等。 3、术后镇痛,包括患者自我控制静脉镇痛、自我控制硬膜外镇痛或神经阻滞镇痛等。 4、根据需要完成门急诊、特殊检查科室和病房的麻醉及操作时镇静服务和监管工作。 5、协助全院有需要的科室完成危重症抢救、深静脉置管等工作。 三、质量控制 麻醉科主任负责本科室各项工作质量控制。对所开展的麻醉服务进行监管,并组织本科室术前讨论,制定麻醉预案,主持麻醉相关疑难、重症病例及死亡病例讨论等。 有计划的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四、麻醉工作流程 1、由麻醉科总住院医师每日11:00前汇总次日麻醉通知单,安排全科临床麻醉等工作,原则上每位患者至少安排一名符合资质的医师麻醉。危重症或重大手术的麻醉,根据情况可由两名麻醉医师协同管理。 2、择期手术患者应由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的麻醉医生进行麻醉前访视,应在术前一天下午进行(急诊手术可于麻醉前),周一手术可在前一周周五下午完成。如患者病情变化,病房医师应及时通知麻醉医师再次访视、评估。访视应熟悉患者的病情、检查结果及手术方式等,并填写《术前麻醉访视及评估记录单》(附件1),制定麻醉计划。发现问题,及时与病房医师沟通,做进一步检查或提请会诊甚至推迟手术。如遇疑难病例,应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必要时报告医务处或总值班,同时做好麻醉准备工作。 3、访视时同术者沟通后向患者和(或)家属告知相关麻醉方法的益处、风险,提出首选方案及可能 的替代方案,并做术后镇痛的宣教,经充分考虑后确定麻醉方法及可替代麻醉方法,并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附件2)。 4、麻醉实施前应由实施麻醉的医师进行诱导前评估,并记录在《麻醉记录单》(附件3)中诱导前评估上。 5、患者接入手术间后,实施麻醉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表》(附件4)的要求逐项核查;手术开始前执行“time out”,确定患者身份、手术方式、手术部位;手术结束第三次核查,并签字。 6、对于进行侵入性操作或检查的镇静患者,应于镇静前进行评估并签署《操作时镇静知情同意书》(附件5),镇静前再评估,确认患者能够实施镇静。手术或操作期间镇静医师要坚守岗位,严密监测患者病情及各项生理指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与操作者沟通,必要时请示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7、麻醉和镇静过程中,麻醉医师在《麻醉记录单》或《操作时镇静记录单》(附件6)上按规定做好记录。 8、麻醉医师负责监护生命体征,维持患者术中生理机能的稳定,随时与手术医师沟通,协调处理患者在手术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特别是发生麻醉和手术意外时及时抢救。 9、手术、麻醉结束后,麻醉医师应将《麻醉记录单》的各项内容填写清楚,护送患者到下一治疗单位(PACU、病房、综合或专科ICU),并与接管人员完成交接并签字。 10、整理麻醉用品器械,完成《麻醉记录单》,登记麻醉机、监护仪等的运行情况。 11、根据麻醉恢复管理制度入出PACU等恢复场所。 12、术后随访及自控镇痛随访由有资质麻醉医生专人负责,术后随访应检查有无术后并发症或后遗症,并做相应处理,随访情况记录在《术后麻醉访视记录单》(附件7)上;自控镇痛随访应观察有无并发症,做疼痛评分并做相应处理,随访情况记录在《自控镇痛访视记录单》(附件8)上。 五、操作时镇静流程,参见《操作时镇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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