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医疗管理方面 (1)风险管理欠规范首先,医疗流程上有漏洞:各类疾病收住、治疗标准、程序不健全;对一些新开展的技术项目或侵入性操作无规范的统一标准。其次,制度上有缺陷:医疗活动保障制度、医疗风险预警报告制度等不完善。另外,质量管理机制不健全: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不健全,出现医疗问题后隐瞒不报,从而造成信息阻断,切断了系统安全链,无法了解客观事实,无从着手研究分析,更不能提出相应改进措施。还有就是医疗机构的社会责任与经营压力导致各科室过分重视效益,无序竞争。只强调本科的发展,不重视和思考风险增长的危险。 (2)管理知识、法律法规培训不够 大部分临床管理人员没有接受系统的管理知识培训,部分医护人员对卫生法律、法规掌握的不好,导致依法管理、依法执业的意识还不强,是医疗纠纷发生的重要因素。
2.医务人员方面 (1)医务人员理论水平和技术不过硬,医患沟通欠技巧。部分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漠,工作缺乏慎独精神,对核心制度执行不力。医疗文书记录普遍存在重治疗用药、轻病情观察描述的现象。 (2)部分医务人员的临床违规行为。比如病史不详,检查不全;病情危重,术前失备;推诿拒治,错失治疗良机;探查不细,漏诊延误;术后欠观察,病情恶化。无菌操作不严,医源性感染的潜在风险等。 (3)嘈杂的工作环境,高强度的工作压力,高度集中的精神状态,导致部分工作人员的身心疲惫,注意力分散,记忆力紊乱,甚至遗忘。由此而引发医务人员的临床失误,在制定和执行具体的诊疗计划时发生错误。
3.就医群体方面 (1)患者及家属期望值过高,医疗技术的进步不可能与他们的期望值同步;咨询发达使患者对医疗过程的参与意识及知情同意的要求也不断加强。 (2)患者及家属对医疗过程中存在风险的事实认识不足甚至完全忽略。很多患者错误地认为只要来到医院就等于把自己由于疾病产生的危险转嫁到医院或医生身上。一些媒体的不当报道又把医患关系推倒了信任危机的边缘。 (3)部分患者及家属缺少道德与诚信,在利益驱动下,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或免付医疗费用而无理取闹。
4.社会因素 (1)社会的发展和各类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使得人们维权意识增强,患方的诉讼难度和诉讼成本降低,这些变化客观上加深了某些风险因素。医疗事故范围扩大,医疗事故由补偿性质变为赔偿性质,与其配套实施的举证倒置以及患者知情权、病历复制权等也加大了医疗行业的风险。 (2)在不当利益的诱惑下,一些社会投机分子兴风作浪,导致医闹的日益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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