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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6】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药事管理和护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0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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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医函〔2020〕6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服务的标准化、同质化,我委组织制定了药事管理和护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现印发给你们,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专业质控中心和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中使用。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相关质控指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相关专业质控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培训和指导,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指标信息收集、分析和反馈,指导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护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0年版)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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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0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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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  研究院成员  发表于 2020-8-6 08:2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药事管理和护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0年版)》解读
质控指标体系是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科学、规范的医疗质控指标体系对加强科学化、精细化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委陆续制定印发了《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1年版)》、国家限制类技术质控指标、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对促进相关专业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充实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我委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专业国家质控中心制定了一系列质控指标,于近期印发了呼吸内科、产科、神经系统疾病、肾病等专业相关病种或技术的医疗质量控制指标。按照工作安排,现印发《药事管理专业和护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0年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项质控指标和各种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开展自我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水平,保障医疗安全,并按要求做好相关指标信息的上报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质控工作需要,在国家发布的质控指标基础上,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细化、扩充相关质控指标,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培训和指导,强化指标应用,促进医疗机构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国家卫生健康委将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通过年度《国家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报告》等形式定期反馈,并将医疗机构有关质量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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