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付费正如火如荼,在第四届中国DRG收付费大会上DIP分值付费又走进了大众视野,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大有“东风未平,西风又起”之感。于是笔者身边不少医务工作者就有了如下疑问:
1、 什么是DIP分值付费,它是一种全新的付费方式吗?
2、 DIP分值付费适用范围,与DRG付费有何区别?
3、 DIP分值付费与DRG付费哪一种更好,未来谁是主流?
4、 当下有哪些地区在实践DIP分值付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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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今天笔者就围绕以上问题给各位一一进行解答,揭开DIP分值付费的神秘面纱?
一、什么是DIP分值付费
DIP分值付费,就是过去曾说过的“大数据DRGs”,基于大数据的病种(Big Data Diagnosis-Intervention Packet, DIP)分值付费。
简单来说,就是基于之前按病种付费的基础上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分类组合后进行的分值付费。之前的单病种付费方式病种覆盖范围有限(一旦含有并发症、合并症即采用单病种退出机制),不易推广。而基于大数据的病种组合(DIP)则能很大程度规避掉这种弊端。相对于DRG付费是从西方传入的舶来品, DIP分值付费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医保付费方式。
DIP的定义:
基于大数据的病种组合(DIP)是利用大数据优势所建立的完整管理体系。其本质与DRG一样也是一种病例组合技术,目标也类似——用于医保合理控费。
DIP的作用机制:
DIP分值付费应用体系,基于“随机”与“均值”的经济学原理和大数据理论,通过真实世界的海量病案数据,发现疾病与治疗之间的内在规律与关联关系,提取数据特征进行组合,并将区域内每一病种疾病与治疗资源消耗的均值与全样本资源消耗均值进行比对,形成DIP分值,集聚为DIP目录库。
DIP的适用范围:
DIP分值付费主要适用于住院医疗费用结算,精神类、康复类及护理类等住院时间较长的病例不宜纳入。DIP的适应性及可扩展性可探索应用于门诊付费标准的建立和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改革。
二、DIP与DRG区别与优劣?
提到DIP分值付费大家就难免会与DRG付费进行比较,那么同样是用于医保控费的“两把刀”二者应用背景如何,又究竟有何联系和区别呢?
(一)DIP与DRG应用背景
医保支付制度(指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之间的结算方式、结算标准、结算流程)是探索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行价值医疗、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的有效政策工具,同时也是世界性的难题。
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并提出大力推进大数据应用,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

其中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最早由美国研究、使用,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受到广泛应用和认可,而按病种付费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医保付费方式,比较典型的是目前在广州、上海推行使用的基于大数据的病种(Big Data Diagnosis-Intervention Packet, DIP)分值付费。
(二)DIP与DRG区别
1、共同点
(1)应用目标一致:医保控费;
(2)适用范围一致:集中适用于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3)主要数据来源一致:病案首页数据;
(3)本质都是一种疾病组合技术:二者本质上都是以出院患者信息为基础,综合考虑患者的主要诊断和主要治疗方式,结合个体体征如年龄、并发症和伴随病等影响因素,将疾病复杂程度及费用相似的病例进行归类,并对归类后的病种或病组设置不同的支付标准(即分值或权重),从而实现对不同资源消耗、不同难易程度的医疗服务进行精准支付。
2、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