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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政府主导、行业推动和医务人员的不懈努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能力取得了快速发展,从无到有、从有到精、从精到强,逐步建立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1]。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和领导下,国家卫生健康委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医疗质量提升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政策措施,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2]。2018年,国际权威医学期刊《柳叶刀》对全球195个国家和地区医疗质量和可及性(HAQ)排名的结果显示,自1990年至2016年,我国医疗质量和可及性指数显著上升,排名从第110位提高到第48位,是世界上进步最大的国家之一[3]。
新中国成立伊始,卫生健康工作面临着卫生资源短缺、医疗水平低下的严峻形势。改革开放以前,国家面临着“人多、病多、底子薄”的状况,1965年6月26日,毛泽东同志作出新中国医疗卫生史上著名的“六二六指示”,核心是把医疗卫生事业的重点放到农村,建立省、地、县,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保障城乡居民享受医疗服务的可及性,用仅占世界卫生资源总量2%的资源基本解决了全世界1/6人口的看病就医问题。虽然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三级网,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卫生体制,明确了医疗质量管理贯穿医疗卫生服务全过程的要求,但没有形成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对医疗质量管理的需求逐步增强,在行业中也树立起质量管理的意识,质量管理的雏形逐渐形成,“医疗质量”的提法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种规章制度中。这些散在的要求和各种探索构成了医疗卫生行业最早期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但在这一阶段,系统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还在探索阶段。
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是卫生健康工作的核心任务。多年来,国家和地方层面在加强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997—1998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创建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百佳医院”的活动,促进我国医院服务意识和管理模式的转变,开始从粗放式经营管理向集约化经营方向转变。在医疗工作中提出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树立“病人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理念,服务意识得到提高,服务态度、模式和作风均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和转变。200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和2008—2009年开展的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对加强医院管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起到了积极监管和推进的作用。2009年卫生部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初步建立了以质控中心为基础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2009—2011年连续3年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以“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为核心,对促进医院规范医疗行为、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以部门规章形式公布施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在高度凝练总结我国改革开放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先进做法,确立了我国医疗质量管理顶层制度设计,使医疗质量管理步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不断完善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医疗质量管理多元共治机制[1]。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是运用专业手段对医疗服务全过程实行的动态管理过程。包括监测、预警、分析、评估、反馈,覆盖医疗服务全过程,以环节质量为重点,兼顾基础质量和终末质量,解决系统问题,持续改进,我国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具体见图1。
医疗质量管理的关键要素包括机构、人员、技术等,2016年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颁布施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围绕这些关键要素确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机制,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医疗质量管理的各项要求和各方责任及义务,为我国医疗质量管理提供了制度和法治保障;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等配套文件,为我国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提供了统一制度规范和基本遵循。
目前已成立国家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专业41个,涵盖了临床重点专业、技术和病案、药事等管理方面;各省(区、市)成立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 500余家;逐步形成国家、省、地市三级质控组织,纵向联系、横向覆盖,形成工作网络体系。完善的组织体系促进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工作更加专业化、科学化,成为医疗质量进步的主要动力之一。
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覆盖护理、药事、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产科等平台和临床专业、技术的质控指标,逐步建立医疗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其中涵盖医疗机构、临床专科、重点病种及医疗技术,加强质控管理。同时以病种为管理单元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定基本覆盖常见病种的51个单病种质量管理监测信息项,对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病种(技术)进行全流程管理和监测。
图1 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url=]下载原图[/url]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中提出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逐步建立了医院质量监测系统、国家医疗质量控制数据收集系统、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信息管理平台、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肝肾心肺器官移植注册和科学登记系统、国家单病种质量检测平台等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了对重点医疗质量安全信息项数据的收集、监测、分析和反馈。
自2015年起,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连续5年组织编写并发布《国家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报告》,选择关键性的质控指标,运用多中心数据来源系统评估方法,客观评估、全面展现我国医疗服务和质量安全形势与现状,促进医疗服务和质量安全持续改进;加强区域间的比较分析,进一步推进医疗质量同质化。不断提升医疗管理精细化水平,国家、省两级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信息报告、监测、共享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2035远景目标”和“十四五”规划中强调“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提高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我国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在体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日益成熟、医疗质量安全基线情况逐步清晰的基础上,工作模式开始进入新的2.0时代,从“以指标制订,数据收集、反馈为主”逐步转变为“以精确数据为基础的质量改进模式”,将进一步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医院感染管理、护理、药事管理、健康体检等重点专业质控组织体系向县级延伸,逐步实现县域全覆盖;由以住院患者为主延伸至包括门急诊、日间手术患者的全诊疗人群,逐步实现诊疗人群全覆盖;质控工作向社会办医、互联网医院、新兴业态等全行业延伸,逐步实现医疗机构全覆盖。
质控工作重心将逐步由“单纯的医疗质量信息收集分析”转向“质量改进策略研究与实践”,重点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相关数据信息的收集、分析,研究提出以目标为导向的质量改进策略、措施和建议,在行业内加强信息反馈和信息公开,指导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1954年美国管理大师德鲁克提出目标管理的方法,通过目标的科学确立,引导执行者一步步实现各层级目标以实现最终目标的管理方法[4],所谓目标管理,就是管理目标,也是依据目标进行的管理。2021年发布的10项我国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是针对我国当前医疗质量安全领域突出或者共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关键,主要涵盖心脑血管和肿瘤性疾病等重大疾病、病案质量和医院获得性事件、静脉输液率等问题比较突出的诊疗行为领域3个方面。以年度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引导全行业聚焦管理重点,推动多部门、多学科有效协同,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培养建设一批具备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能力的人才队伍,发挥专业人员在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对医疗质量信息项数据收集、分析、反馈的全流程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
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中将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安全相关信息项、专业内重点单病种关键信息监测项全部纳入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信息化质控工作水平提出了更为具体、细化、全方面的要求,逐步建立起监管和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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