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协助写病历时候,发现记录AE的的时候,我们往往有疑问,所以给大家分享一篇对AE如何详细记录的解读。 定义01
不良事件(Adverse Event,AE) 是指病人或临床试验受试者接受一种药物后出现的不良医学事件,但并不一定与治疗有因果关系。
不良事件定义有 3 个关键点02
(1)不良事件是不良的医学事件,即需要判定为“不良的”,而且是“医学事件”;
2)不良事件发生在给予试验用药物之后,但临床试验中关注广泛的安全性信息,通常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即需要开始收集不良医学事件;
3)不良事件不一定与试验药物有关系,即不良事件与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ADR)在概念上有区别。
不良事件的收集、记录及描述03
在不良事件收集与评价过程中,需要明确不良事件的名称、对事件进行描述、确定事件的起止时间,判断事件的严重程度以及进行评价等。
不良事件名称的确定04
不良事件的名称应该是医学术语,应优先使用医学诊断。
即如果多项症状、体征和实验室异常值可称为或归属于一种疾病或者损害的表现,则将此作为一个不良事件。
如无法明确诊断,则使用症状/体征。
当后期诊断明确时,对记录进行更新,以诊断取代之前的症状/体征。
在确定不良事件名称时,应确保每个不良事件名称由单一的事件组成,一个诊断、体 征/症状就是一个不良事件。
不良事件的开始时间05
在研究开始前,与申办方沟通,确保了解申办方的判断标准。
有的研究以不良事件的“疾病诊断时间”为准,但以“出现症状的时间”作为不良事件开始时间更多见。
从安全性评价的保守原则出发,以“出现症状的时间”作为开始时间更不易遗漏安全信息或低估安全隐患。
不良事件的随访06
应依据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诊疗常规和试验方案要求来确定随访频次。
如果本次访视未结束的不良事件,应在下次访视时再次询问及记录;
如有合并用药,应收集并记录;
如在当地医院进行诊治者,应尽量收集当地医院处理记录和用药信息。
不良事件的结束时间07
应以不良事件痊愈、状态稳定、得到合理解释、受试者失访作为不良事件的结束时间。
时间应尽量精确到年月日,如信息收集不全,也应具体到年月。
不良事件的合并用药08
用于治疗不良事件的合并用药应在原始病历中体现,
药品的名称和使用情况需记录清楚(如起止时间、剂量、给药途径、用药频次),
建议注明该合并用药是用于治疗某个特定的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
如其他情况的合并用药,如临床常规诊疗辅助需要的,则用途记为“临床常规用”,以明确和区别。
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09
不良事件的分级标准应依据试验方案所附的标准,常用的有 WHO,NCI CTCAE或专业特定标准等。
一般分为:轻、中、重或 NCI CTC 1-5 级。
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原始记录信息进行更新。
不良事件的记录与描述10
记录和描述不良事件信息至少应包括的六要素:
名称、起始时间、终止时间或结局、严重程度、相关性、合并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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