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美国人均医疗费用为每年80美元,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人均医疗费用上涨到每年1710美元,增加了21倍。美国政府为了遏制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1983年10月1日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诊断相关分类为付款基础的定额预付款制(DRGs-PPS)”,用于老年医疗保险(medicare)和贫困医疗补助(medicaid)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的支付。即同一种诊断相关分类(DRGs)病人均按同样的标准付费,与医院实际的服务成本无关。这样,医院只有在所提供服务花费的成本低于DRGs-PPS的标准时才能盈利。在这样的背景下,1985 年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新英格兰医疗中心(the New England Medical Center, NEMC)的护士Karen Zander第一个运用临床路径,这种方法被证实既可缩短住院天数,节约护理费用,又可以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NEMC 是公认的美国最早采用临床路径概念和在临床上应用的医院。此后,该模式受到了美国医学界的重视,许多机构纷纷效仿,并不断发展应用到欧洲、澳大利亚以及部分亚洲国家,逐渐成为既能贯彻质量保证法以及持续质量改进法,又能节约资源的治疗标准化模式。1995 年中国台湾推行健康保险制度,开始引入临床路径;1998年以来,中国大陆一些医院也逐步意识到临床路径的优越性,北京、天津、重庆等国内一些城市的大医院相继开展了部分病种的临床路径的研究和试点工作。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开展临床路径,切实提高医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