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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之间缺乏交流沟通,结果往往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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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向医生述说病情时,希望得到同情、理解,还是能和医生交流沟通?
长期以来,医患之间践行的是“家长型”医患关系,即我是你的医生,我为你作出抉择。这样的医患关系缺乏医患之间的交流沟通,往往是造成医患纠纷和矛盾的基本原因。
通过剖析现实医患纠纷案例,我们就能清晰地看到:医患之间充分交流沟通是化解医患矛盾的关键。

案例一:医患之间没有交流沟通,结果医患双方都成了输家
根据南方网刊载的一个案例:2007年9-10月,年过六旬的女性患者仇xx,因视物重影模糊及头痛前往xx市中心医院就诊,被诊断为“鞍区占位:垂体瘤”。这种疾病,在当时的医疗技术条件下,可以采用两种手术方式治疗:
1、微创肿瘤切除术,患者术后恢复快,花费1-2万元即可,但对医疗机构的软硬件设施要求较高;
2、开颅手术切除术,对脑组织造成长时间压迫,导致脑组织缺血、缺氧,影响患者术后恢复,且费用较高。
面对两种不同的手术治疗方式,该中心医院未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必要的交流沟通,在患者及其家属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让患者及其家属采用开颅手术切除术,结果导致患者左侧瘫痪,终身残疾。
患者家属在获知该病治疗还可采取微创肿瘤切除术的相关信息后,对院方采用风险极大的开颅手术切除术不满,便诉诸法律。最终法院依据北京某医疗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判决该中心医院一次性赔付医疗损害赔偿金350753元。
在医患这对矛盾中,患者是弱势群体,在重大疾病面前,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充分交流沟通,是对患者最起码的尊重。但在这起案例中,医患之间连基本的交流沟通都没有。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如果患者手术前知晓两种手术的差别,根本不可能选择开颅手术。
由于医患之间没有交流沟通,最终医患双方都成了输家。

案例二:坦诚交流,客观沟通,取得患者及家属的谅解。
根据百度文库刊载的一个案例:一位49岁女性患者因患“子宫肌瘤”在某市医院进行了全子宫切除手术,手术后半个月出现流血不止。到该院复诊时,门诊医生未按诊疗规范进行妇科检查,仅凭病例和症状开口服止血药,并告知患者,如果还不能止血,再来就诊。
一小时后,患者出血量大增,再次到该院就诊时被收入院治疗。
患者丈夫对门诊医生的草率行为非常愤怒。
针对当时的情况,床位医生知道多说无益,解决问题,消除患者及其家属对病情的恐慌情绪才是最重要的。
床位医生迅即查找到出血原因是最初手术缝合处缝线化解所致,医生随即通过缝合手术止住流血。患者病情稳定后,医生实事求是告知患者及其丈夫,这种情况是难以避免的术后并发症,并非手术失败,也坦诚门诊医生未按诊疗规范检查延误病情的错误。
医患之间,能够如此客观诚恳地交流沟通,自然消除了相互间的隔阂,也取得了患者及家属的谅解。一周后患者痊愈出院。
其实,在一个正常的社会,医患之间,犹如你和她,只需轻轻打开那扇关闭的门。
在各种医患关系中,最受推崇的是“解释型”医患关系,因为它是建立在医患之间充分交流沟通基础上的。
在《最好的告别》这本书中,作者阿图·葛文德,依据自己多年外科医生经验,用流畅的文笔,展示了大量心理学和社会学实证研究成果,也为人们探讨医患关系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在他所理解的“解释型”医患关系中,要点如下:
1、以患者的愿望和目标为中心;
2、重点是让患者明白,医生还能够做什么;
3、由医生和患者共同作出治疗决定。
在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医生和患者都应该对生命和医学的有限性有客观正确的认识,才能抛弃不切实际的幻想,为建立良好互动的医患关系奠定基础。而“解释型”医患关系的核心目的正在于此。
这首古诗词很有意境:“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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