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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管理|护理查对制度PD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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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李泉 于 2022-5-10 08:35 编辑

护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才能够达到安全有序。护理部根据临床一线护理工作内容,制定护理查对制度,要求临床护士再执行各项护理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护理查对制度,以保证护理工作不出现出错及纠纷。

一、医嘱查对制度1.处理医嘱、转抄服药卡、注射卡、护理单等时,必须认真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执行医嘱时应注明时间并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人进行查对。
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
3.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定无误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不超过6小时),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4.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执行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凡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5.对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需详细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需做皮试的药物,待皮试阴性后,方可抄治疗卡,如皮试阳性或缺药,应及时记录,并尽快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取消或更改医嘱。
6.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醉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全名。
7.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载。

三、输血查对制度: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1.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血型(含Rh 因子)、肝功,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
2.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
3.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 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4.输血前需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 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如果是再次输血,要查对受血者的第一次交叉合血单的血型记录),并在医嘱单、交叉合血单、输血单上签全名。
5.输血过程中注意输血反应、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四、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及接患者时,应查对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所带物品药品。
2.查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药物过敏史及有无特殊感染等。
3.查对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以及手术器械、敷料是否合格及数量是否符合。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核对纱垫、纱布、棉球、器械、缝针和轴线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
5.手术取下标本应及时登记,并查对科室、姓名、部位和标本名称,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无误后方可与病理检验单一并送检。
6.当家属面取下假牙和贵重物品(戒指、项链、耳环等),并交由家属保管。
五、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制度
1.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志,例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至少应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中得到实施。
2.“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二人核对。

六、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按饮食单核对病员床前饮食卡,查对姓名、床号及饮食种类。
2.发饮食牌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3.开饭时,在病号床前再查对一次。



七、供应室查对制度
1.回收器械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器物完好程度。
2.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浓度;浸泡消毒时间、酶洗前残余消毒液是否冲洗干净。
3.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湿度。
4.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放方法是否正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植入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6.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7.随时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诊疗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8.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批次检验报告单,并进行抽样检查。
9.及时对护理缺陷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改进。

八、查对要求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应至少要求同时使用二种查对的方法(不包括仅以房号、床号作为查对的依据),并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九、与患者沟通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操作者都要用主动与病人沟通的方式,作为最后查对确认的手段,以确保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

十、 完善关键流程查对措施即在各关键的流程中,均有改善病人查对准确性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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