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开展中医诊疗提出新要求。
据《通知》,该文件主要依据为2022年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基层医声公社梳理发现,相较国家版,上海在多项指标上均有新的要求和突破!
01 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 全部开展这项技术 基层中医药服务是中医药发展的根基,一直以来深受老百姓好评。但目前情况,基层中医药服务并未实现全覆盖,在满足百姓多元化的健康需求方面还有上升空间。 为在全基层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通知》明确,到2025年,所有区均应设置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分中心。与此同时,还要加大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和考核力度,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都要开展中医诊疗技术。 考核标准: 1.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8类20项以上中医诊疗技术; 2.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熟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诊疗技术。 基层医声公社梳理发现,这一标准和国家标准相比,对基层中医药要求更为严格(国家标准: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熟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02 所有医师可开展中医诊疗 一般来说,开展中医诊疗需要中医执业医师证书,而只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或是国家认可的以师承方式学习的人员才能报考。另外一类证书是中医专长证,目前总体通过率不高。这两类证书对于多数基层医生来说,难度较大。 不过,此次《通知》提到,将面向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养一批西学中人员,允许其按照《上海市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开展中医诊疗活动执业管理办法》等要求开展相应的中医药服务。 上述文件提到,“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的执业管理,适用于本办法”。也就是说所有非中医类医师均可以开展中医诊疗,且西医从事中医服务也不再受限。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西学中办法需要通过相关教育或培训且考核合格等途径,且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西学中”字样,才可开展中医诊疗。 03 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医师 多渠道拓展专业人员“供给量”,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关键所在。 《通知》提到,到2025年,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79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的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 在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配备方面,要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至少配备一名中医类医师。 考核标准: 1.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 2.100%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如何落实?除上述西学中外,还有以下三种途径: 一是,畅通区域中医医联体内各单位间中医药人员流动及互认途径,不断壮大中医药特色专科专病服务人员队伍及服务能级。 二是,将通过实施基层优秀人才提升计划,对现有基层中医药人员通过基层中医药骨干培训、进修学习、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提高岗位技能和服务能力。培养一批能看病、看好病的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打造家门口“带不走”的好中医。 三是,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到基层执业服务。 04 家庭医生、中医药治疗人次, 纳入考核指标 家庭医生团队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上具有重要作用。 《通知》提到,100%家庭医生团队均有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在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医防融合中,优化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家庭医生中医药服务的数量与质量,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 另外,社区被明确为中医服务主阵地。为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中医非药物疗法诊疗能力,中药饮片处方、诊疗人次比例等纳入考核评价指标。 考核指标: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诊疗人次数占总诊疗人次不低于35%; 2.中药饮片处方占总处方比例达到5%以上; 3.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疗人次数占总诊疗人次数不低于10%。 到2025年,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可提供不少于8类20项中医医疗技术、开设中医特色专病(专科),鼓励在基层开设名中医工作室(站),打造50个社区中医特色诊疗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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