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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益于患者”,让医疗行为有尺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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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DRG/DIP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对医疗的机构的考验也日趋严峻,合法合规、高效高质、优质服务,等成为当今医疗界的关键词。
那么如何树立自身的品牌价值,形成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在当下的医疗环境中立足呢?打铁还要自身硬,“高标准”的服务质量是必不可少的因素。那么标准的高低如何衡量?今天我们来探讨一下如何以“是否有益于患者”来衡量医疗服务的效果。
(1)“益于就诊”
关注就诊的全流程管理中,入院前:关注患者就医信息获取和就医选择渠道的便捷性和多样性;就诊前:关注诊前流程的通畅性,包括预约、挂号、停车、咨询,环境,等;就诊时:关注患者的隐私性和诊疗需求,加强医患沟通的技巧,等;就诊后:关注诊后各个环节的畅通性、时效性和便捷性,包括缴费、检查、检验、取药、用药、住院、离院,甚至再咨询等各个环节。对于各个流程要以“是否有益于患者”为出发点,仔细打磨各个关节“丝滑度”。这就要求我们梳理高标准的各类流程来满足就医需求。
(2)“益于治疗”:
治疗效果是患者最为关心的结果,也是患者就医就基本的需求,因此医疗质量的高标准应该是不懈追求的目标。首先要严格的遵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医疗质量体系外;其次还靠自身能力提升来提升疗效,靠多学科协作提升疗效,靠外聘专家提升疗效,考虑医疗设备提升疗效,等,总之我们应该有义务充分整合和调动内外部医疗资源,以追求更好的疗效,来保障患者的健康。
(3)“益于照护”:
照护的过程也是要全流程的,不仅要关注到患者来院就诊期间的陪同,也要考虑住院患者的陪护,同样也要考虑到患者出院的照护,比如患者出院后的居家照护指导、管道的居家护理、便于居家照护的设施,等。同时也要关注不同年龄段患者陪护的差异性需求,相应的配套设施要能满足患者的需求,比如方便宝妈的母婴室、方便父母与儿童性别差异的儿童卫生间、方便失能老人的洗浴设施。这就要求我们具备高标准的配套服务来满足照护需求。
(4)“益于康复”:
医者的职责不仅仅在疾病本身的治疗,更重要的在于如何能让患者回归社会回归生活,因此在整个的医疗过程中除了对疾病本身的治疗措施之外,应该去主动的思考如何缩短康复的时间、如何让患者懂得自我康复、如何让家属能辅助患者快速康复。有时间快速的康复也是减少并发症的有效措施。这就需要我们根据不同的疾病制定高标准的治疗路径和康复路径来满足康复需求。
(5)“益于健康”
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因此对于医务人员在救死扶伤的同时,应该主动的将医疗行为前移,把健康促进融进百姓健康的全周期中。院前加强百姓的健康知识宣教、健康生活培养、疾病预防能力普及等;院中加强对疾病知识的科普、个性化的健康指导;院后加强对患者疾病康复能力的指导、疾病诱因的主动防御,等。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高标准的医疗行为来满足百姓健康的需求。
总之,医学是经验医学,也是伦理医学,是科学也是人文。我们在关注疾病的同时,也更要去关注“患者的需求”,我们所有的医疗行为、医疗服务是否是“有益于患者”的,是否能够遵循健康中国的指引,实现医务人员在实现健康中国中的价值。

摘自【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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